1、7月1日起,“生育保险”试点新增不孕不育治疗费用报销范围,包括人工授精、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项目,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。

2、7月1日起,“生育保险”试点继续升级,新增超龄妇女(35岁以上)不孕治疗费用报销,最高报销限额增至8万元。3、7月1日起,上海市财政将再次提高试管婴儿补贴金额。在“生育保险”试点基础上,全面落实“计划不孕夫妇享受试管婴儿治疗补贴”政策。具体标准为:每个家庭最高可获得15万元的试管婴儿治疗费用补贴,包括人工授精、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项目。
7月1日起,上海再次调整完善试管婴儿相关政策,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服务范围。
详情如下:
1、非本市户籍的夫妇也可享受“计划不孕夫妇享受试管婴儿治疗费用补贴”政策,但试管婴儿治疗必须在本市范围内完成。